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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3]32号颁布时间:2003-06-23

     2003年6月23日 甘地税三[2003]32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3]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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