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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对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替换定期定额户核定期限的请示》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5]111号颁布时间:2005-02-07

     2005年2月7日 云国税函[2005]111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替换定期定额户核定期限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城区局管辖的定期定额户中核定期限 为2004年12月31日到期的,统一替换为2005年6月30日到期。   二、你局应做好原CTAIS与综合征管软件定期定额核定管理的衔接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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