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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云国税函[2004]748号颁布时间:2004-09-01

     2004年9月1日 云国税函[2004]748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的通知》 (国税函[2004]505号)的要求,我局在对全省十六个地、州、市国家税务 局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现将具体 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评取得实效,省局成立了由许赞霖总会计师任组 长、教育处处长杨云飞任副组长的培训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抓好各地《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工作,切实做到领导 带头,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强化培训,措施有力   为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全 员自学的前提下,调整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地组织专项培训,并聘请专家、教授结合 税收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行政许可法》的重点难点进行讲解辅导。今年5月,省局举 办了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骨干培训班,对各地、州、市局主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 长、科长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重点培训。省局领导带头参加云南省政府 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讲座。为了帮助干部职工更好地学习认识实施《行政许可 法》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大理、丽 江、曲靖等地分别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严格考试,成绩优良   按照省局确定的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的要求,各地、州、市、县国税 局在全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于6月25日上午统一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考试。 考试采取抽考和自考两种形式进行,在全省16个地、州、市国税局中随机抽取了昆 明市国税局应考人员中的60人作为省局抽考人员,其余15个地、州、市国税局和 昆明市国税局的其他参考人员由各自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经统计:   (一)省局抽考的60人中,最高分98分,最低分70分,平均分89.86 分,及格率100%。   (二)全省共有10617人由各地、州、市局自行组织考试。其中处级领导干 部:109人,平均分89.38分,及格率100%;科级干部:1307人,平 均分88.45分,及格率100%;科以下干部:9201人,平均分86.94 分,及格率100%。   通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我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 学习理解和掌握运用取得了实效,为推动国税系统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 政、文明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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