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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云国税发[2004]228号颁布时间:2004-09-30

     2004年9月30日 云国税发[2004]228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 通知》(财税[2004]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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