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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8]375号颁布时间:1998-08-04

     1998年8月4日 云地税发[1998]37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 8]9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局下发的《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审批缓缴税 款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149号)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按管 理权限办理缓缴税款审批手续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358号)文件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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