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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8]12号颁布时间:1998-01-13

     1998年1月13日 云地税发[1998]12号 玉溪、保山、临沧、文山、大理、德宏、曲靖地区(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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