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试行)
云国税消字[1996]8号颁布时间:1996-06-20
1996年6月20日 云国税消字[1996]8号
昆明、玉溪、曲靖、昭通、楚雄、红河、大理、保山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绥江、
会泽县国家税务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五华分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我省卷烟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及省局“九五”规划意见的
要求,为了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沟能信息,及时了解掌握我省卷烟生产经营及税收
情况,省局决定对我省重点税源卷烟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全机构,充实人员
在有卷烟厂的昆明、玉溪、曲靖、昭通、楚雄、红河、大理等七个地、州、市国
家税务局设置征收分局,分局长由地、州、市局副局长兼任,分局副局长为正科级。
在有烟厂的保山、绥江、会泽、昆明市五华区等四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分局)
设置税务驻厂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由县、市、区(分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为正股
(所)级。征收分局(办事处)的编制在各地总编制内调剂解决。征收分局(办事
处)负责卷烟企业的工业、商业的税务管理。
各地、州、市、县局要切实加强对分局(办事处)的领导。在选配人员时,要选
配政治素质好,政策观念强,税收业务熟悉的同志充实征收分局(办事处)工作。
二、规范管理,加强联系,沟通信息
1、省、地、州、市、县局都要把卷烟税收管理列入税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以下内容加强管理和联系:
(1)每年有关卷烟税收计划的制定、落实以及收入任务完成中的有关分析、检
查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国税局有关卷烟税收政策的情况。
(3)卷烟生产经营中需协调的重大问题。
(4)涉及卷烟税收政策与烟草部门有关政策的协调。
(5)指导好烟厂所在地国税局相关烟税的工作。
2、为了加强信息沟通,除对省局增值税处、所得税处、计会处规定的地(州、
市)、县局报送的有关报表资料不变外,省局消费税管理处建立对各地征收分局(办
事处)的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信息网络,各征收分局(办事处)向省局消费税管理处
和地(州、市)、县局报送以下纳税资料和有关情况: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信息上报制度的有关通知要求,每月和每
季上报卷烟应税消费品经济指标(见省局消费税管理处已下发的有关通知)。
(2)每月根据卷烟企业财务活动经济状况,以及两税等收入上缴情况,上报卷
烟企业工业、商业主要经济指标(见附表)。
(3)每季上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4)每年2月10日前,上报企业当年卷烟分产品品牌结构的生产计划。平时
对卷烟企业在落实生产计划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财务和相关政策以及产品结构的变
化,要及时书面上报。
(5)省、地(州、市)、县局根据工作要求,通知报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以上报告资料,除有通知规定上报时间外,月报以次月20日前上报,季报次月
25日前上报。
三、目标考核管理
为了保证卷烟税收的管理得到落实,对各地、州、市、县局成立的征收分局(办
事处)的信息管理,增列为各地、州、市、县局以及省局直接对征收分局(办事处)
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省局由消费税管理处负责考核,有关管理考核办法另行下
文通知。
四、其他
为了保证本通知的及时贯彻落实,有以下几点要求:
1、各地、州、市、县局接本通知后,应尽快在各烟厂设立征收分局(办事处),
选配适合的征收分局(办事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于96年6月底前将本局负责卷
烟税收管理的领导以及配设征收分局(办事处)人员的名单基本情况报省局人事处。
2、各卷烟厂征收分局(办事处)从96年三季度起运用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
向省局消费税管理处报送有关卷烟信息资料。
3、本通知从199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卷烟企业工商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
(一)主要生产销售指标完成情况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箱
名称 累计数 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完成 备注
累计数 累计增减 累计增长(%) 计划
卷烟产量
卷烟产值
产品品种
其中:甲类卷烟
乙类卷烟
卷烟销量
卷烟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品种
其中:甲类卷烟
乙类卷烟
(二)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工业)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箱
名称 累计数 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平均 比去年同 备注
累计数 累计增减 累计增长(%) 单箱 期平均单
箱增减
卷烟销售数量
正品销售数量
次品销售数量
正品销售收入
次品销售收入
小计
正品销售税金
次品销售税金
小计
正品销售成本
次品销售成本
小计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正品营业利润
次品营业利润
小计
利润总额
填报日期 填报人
(三)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商业)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箱
名称 累计数 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比去年同期 平均 比去年同 备注
累计数 累计增减 累计增长(%) 单箱 期平均单
箱增减
卷烟销售数量
卷烟分品种销
售数量
卷烟库存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税金
销售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小计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填报日期 填报人
(四)税收解交情况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税种名称 应交数 入库数 欠交数 去年同期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应交数 入库数
工业
增值税
1、本月销项税额
2、本月进项税额
消费税
合计
商业
增值税
1、本月销项税额
2、本月进项税额
填报日期 填报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