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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云地税一字[2000]5号颁布时间:2000-01-24

     2000年1月24日 云地税一字[2000]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发 [1999]240号)转发给你们执行,过去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 以本通知规定为准,且不再办理税款退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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