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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146号颁布时间:1997-05-12

     1997年5月12日 云地税发[1997]146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2号《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 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 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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