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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限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153号颁布时间:1997-05-12

     1997年5月12日 云地税发[1997]153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7]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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