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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地税稽字[2000]7号颁布时间:2000-05-08

     2000年5月8日 云地税稽字[2000]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0]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 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稽查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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