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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6]021号颁布时间:1996-01-25

     1996年1月25日 云地税发[1996]021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1996]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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