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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3]709号颁布时间:2003-10-31

     2003年10月31日 渝国税函[2003]7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 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 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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