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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7]393号颁布时间:1997-12-23

     1997年12月23日 重地税发[1997]393号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广泛有 效地吸引外资,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的有 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 62号文件规定,统一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印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分为“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 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三种。   二、对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 务登记证编码代表内容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编码共十五位数。第一至六位数代表纳税户所在的行 政区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标准代码。第七至八位数代表纳税户经济性质, 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编制。第九至十位数代表纳税户所 属行业。第十一至十五位数代表具体的纳税户,按顺序编码。   2.行政区域编码:(1-6位数)   重庆市:510200  渝中区:510202   大渡口区:510203   江北区:510211  沙坪坝区:510212  九龙坡区:510213   南岸区:510214  北碚区:510215   万盛区:510216   双桥区:510217  长寿县:510221   巴南区:510222   餐江县:510223  渝北区:510224   江津市:510225   合川市:510226  潼南县:510227   铜梁县:510228   永川市:510229  大足县:510230   荣昌县:510231   璧山县:510232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暂使用现行编码,待国家行政区域标 准代码调整后,再按规定调整。   3.纳税户经济性质编码:(7、8两位数) 外商独资企业:91  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独资经营:92 中外合资经营:93  大陆与华侨或港澳台工商者合资经营:94 中外合作经营:95  中方与外籍华人合作经营:96   4.纳税户所属行业编码:(9、10两位数)   工业:01       商业:02     物资供销业:03   交通运输业:04    建筑安装业:05  金融保险业:06   邮政电讯业:07    房地产开发业:08 公用事业:09   出版业:10      娱乐业:11    加工修理业:12   旅游与饮食服务业:13 其它:14   请各单位按以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工作要求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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