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7]393号颁布时间:1997-12-23
1997年12月23日 重地税发[1997]393号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广泛有
效地吸引外资,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的有
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
62号文件规定,统一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印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分为“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
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三种。
二、对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
务登记证编码代表内容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编码共十五位数。第一至六位数代表纳税户所在的行
政区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标准代码。第七至八位数代表纳税户经济性质,
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编制。第九至十位数代表纳税户所
属行业。第十一至十五位数代表具体的纳税户,按顺序编码。
2.行政区域编码:(1-6位数)
重庆市:510200 渝中区:510202 大渡口区:510203
江北区:510211 沙坪坝区:510212 九龙坡区:510213
南岸区:510214 北碚区:510215 万盛区:510216
双桥区:510217 长寿县:510221 巴南区:510222
餐江县:510223 渝北区:510224 江津市:510225
合川市:510226 潼南县:510227 铜梁县:510228
永川市:510229 大足县:510230 荣昌县:510231
璧山县:510232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暂使用现行编码,待国家行政区域标
准代码调整后,再按规定调整。
3.纳税户经济性质编码:(7、8两位数)
外商独资企业:91 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独资经营:92
中外合资经营:93 大陆与华侨或港澳台工商者合资经营:94
中外合作经营:95 中方与外籍华人合作经营:96
4.纳税户所属行业编码:(9、10两位数)
工业:01 商业:02 物资供销业:03
交通运输业:04 建筑安装业:05 金融保险业:06
邮政电讯业:07 房地产开发业:08 公用事业:09
出版业:10 娱乐业:11 加工修理业:12
旅游与饮食服务业:13 其它:14
请各单位按以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工作要求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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