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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干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1]26号颁布时间:2001-02-14

     2001年2月14日 川国税函[2001]26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 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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