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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制、售假发票举报电话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1999]210号颁布时间:1999-07-09

     1999年7月9日 成地税函发[1999]210号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制、售假发票窝点举报电话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函[1999]2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市局本级及区(市)县局受理举报制造、贩卖、使用假发票的电话,详见附表。 各区(市)县局应尽快公布本局及各征收单位受理举报制造、贩卖、使用假发票的电 话。 附:成都市及所属区(市)县发票举报电话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7733901、7783554         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5196520、5183535         锦江区地方税务局   4447350、6763256         金牛区地方税务局   7640894、7648793         武侯区地方税务局   5181831、5199119         青羊区地方税务局   6510026、6252651         成华区地方税务局   4349782、4465518         龙泉驿区地方税务局  4863952、4850503         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  3302178、3304543         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  7282058、7132447         崇州市地方税务局   2213033、2275399         邛崃市地方税务局   8791635、8791673         彭州市地方税务局   3878038、3875214         郸县地方税务局    7863970、7881867         双流县地方税务局   5829309、5837306         金堂县地方税务局   4983811、4981390         大邑县地方税务局   8225226、8224745         温江县地方税务局   2725138、2725742         新都县地方税务局   3962571、3962562         新津县地方税务局   2524484、2511801         蒲江县地方税务局   8523076、8523844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制、售假发票窝点举报电话有关问题的通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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