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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川财预[1999]83号颁布时间:1999-12-06

     1999年12月6日 川财预[1999]83号   现将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 99]5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级地税部门按规定征收的“地税部门其他罚没收入”,全部上交省级财政,就 地全额缴入省级金库。 附件: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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