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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通告

成财税政[1999]5号颁布时间:1999-06-30

     1999年6月30日 成财税政[1999]5号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成都市契税的 适用税率调整为3%,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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