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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2001年全省治乱减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川地税发[2001]73号颁布时间:2001-06-14

     2001年6月14日 川地税发[2001]73号    各市、州地税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 001年全省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1]43号),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 对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领导,把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按照 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而引发社会事 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今年全省地税系统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 重点:一是对本系统的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清理,检查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或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禁将税 务行政职能交由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办理。三是严禁利用税收职权对企业收取税法咨询 费,强制企业征订新征管法学习资料,强制征订税务报刊、书籍等。各地要按照有关 文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情况和整改意见于7月底前书面上报省局,省局将 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检查。   三、健全制度,规范收费。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这次清理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 各项收费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收费许可证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不得自立收费项目, 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税务登记证、发票工本费的收费,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要加强收费管理,健全 帐务,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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