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办理普通发票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成地税发[2001]69号颁布时间:2001-08-14
2001年8月14日 成地税发[2001]69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
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普通发票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川地税发[2001]08
9号)转发你们。各地应做好宣传,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加大对普通发票
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将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及时移送。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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