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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办理普通发票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成地税发[2001]69号颁布时间:2001-08-14

     2001年8月14日 成地税发[2001]69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 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普通发票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川地税发[2001]08 9号)转发你们。各地应做好宣传,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加大对普通发票 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将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及时移送。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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