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泸州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公开办税制度

颁布时间:2000-12-23

     2000年12月23日   一、 税收政策公开 税政管理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开,对有关热点或难点问题编 写印制宣传资料,对行业税收管理组织税收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税 法。   二、 征管程序公开 税政管理股负责将分局征管办法、工作规程公开,使征纳双方有章可循。   三、 岗位职责公开 办公室负责将分局岗位干部分工职责公开,使纳税人明白办税过程中属某个环节 的工作事项,由谁具体分管。   四、 行政处罚公开 税政管理股负责定期把分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包括处罚对象、违章 事实、处罚结果等内容。   五、 税收定额公开 税收定额须集体讨论确定,并由企管所负责张榜公开。定额一经确定公布,任何 人无权变动。   六、 税收减免、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公开 税政管理股应按季收集当期分局审批的各项税收减免、税前扣除项目,并将审批 结果在大厅内电子显示屏上公开。   七、 延期申报公开 征收所应按月将申请延期申报的企业名称、申请理由、审批结果等内容在办税服 务大厅内电子显示屏上公开。   八、 纪律制度公开 办公室负责设立举报监督电话、信箱,并将税务人员守则和有关廉政制度公开。   九、 在执行上述公开办税制度的同时,凡属保密范围的有关资料数据,按照国家 <<保密法>>的规定办理。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