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川国税函[2000]141号颁布时间:2000-04-13
2000年4月13日 川国税函[2000]141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
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衣时报告省局(涉外处),执行的具体情况请于
2000年5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