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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十八)

财会字[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1-27

     1998年1月27日 财会字[1998]7号   (三)投资收益   1.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实际成本与未领取股利或利息之和     的差额)     贷:短期投资(实际成本)      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未领取的股利或利息)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实际成本与未领取股利或利息       之和的差额)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应按分 享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4.出售或收回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小于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的 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估计的折旧)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大于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       值的差额)   5.认购溢价发行在一年以上的债券,每期结帐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当期应分摊的溢价)     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应分摊溢价的差额)   6.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帐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当期应分摊的折价)     贷: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应分摊折价的合计数)   7.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价款)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未摊销的溢价)     投资收益(差额)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未摊销的折价)      投资收益(差额)   8.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如该投资的市价又回升,按其增加数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投资收益   9.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四)补贴收入   1.按规定计算应收的补贴   借:应收补贴款     贷:补贴收入等   2.收到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3.期末,将"补贴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五)营业外收入   1.发生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     应付帐款     资本公积     贷:营业外收入   2.期末,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 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科目的余额, 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4.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4.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5.分配的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应分配的股票股利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 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结转余额   如为贷方余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借方余额,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十一、股东权益   (一)股本   1.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   借:现金     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股本的差额)   2.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的差额)   3.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   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未摊销的溢价)     贷:股本(股票面值与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的部分)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未摊销的折价)      资本公积(差额)   4.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   借:股本     贷:银行存款等   5.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已购 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借: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现金     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   借:股本(股票面值)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的价款)      资本公积(支付的价款小于股票面值的差额)   (二)资本公积   1.溢价发行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溢价部分)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及发生 的相关费用)     贷:累计折旧(估计的折旧)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实物资产(差额)   3.接受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实物资产捐赠,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所提供 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   借:原材料等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4.按规定将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的价值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5.购买职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   借:住房周转金     贷: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   6.以固定资产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     累计折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投出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      应交税金(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      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帐面净 值的差额)   7.以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     贷:无形资产、原材料(投出资产的帐面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      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帐面价值的 差额)   8.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借:资本公积     贷:股本   (三)盈余公积   1.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3.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   借:盈余公积(派送金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派送金额与派送新股面值总额的差额)   4.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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