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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四)

财会字[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1-27

     1998年1月27日 财会字[1998]7号 111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 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收到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公司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收帐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 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帐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 科目。   三、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 联收帐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为带 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帐面价值,贷 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公司收到 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 付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公司的银行存款 帐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物资成本的 价值,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 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 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二)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 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帐面价值,借记"应收帐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 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六、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 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 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 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112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2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 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 买日止的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 计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帐面价值,贷 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 1131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 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公司发生应收帐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帐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公司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 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如果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帐款,经与债务方 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公司按取得资 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 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该项应收帐款已提的坏帐准备,借 记"坏帐准备"科目,按应收帐款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 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二)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 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帐款帐面价值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 于重组前应收帐款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 组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大于重组前应收帐款 的帐面价值,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帐务处理。   (三)以债务方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 偿债务,按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帐款的 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应收帐款已提的坏帐准备,借记"坏帐准备"科目,按 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帐。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 反映公司预收的帐款。 1132 坏帐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坏帐准备。   二、公司对于应收帐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帐准备。   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坏帐准备的提取方 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此规定执行。   提取坏帐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大 于其帐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帐面余额的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 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三、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 经批准作为坏帐损失,冲销提取的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帐 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坏帐准备。 1141 预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公司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根 据发票帐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 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 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 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 公司尚未补付的款项。 1161 应收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包括应退的增值税等)。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应收补贴,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等科目;公司收 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119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 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 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 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 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 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01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商品等。公司购入的自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 等,应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公司采购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一)买价;   (二)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 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五)购入物资应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商业性公司采购商品的成本只包括采购商品的买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 金。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记入"营业费用"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支付的增值 税,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 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物资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 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   三、公司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 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 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公司,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 实际成本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应记入增设的"商品成本差异"科目,下同)"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帐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 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 票帐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帐单的,按暂估价值入帐, 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 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 处理。   四、小规模纳税人或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按购 入物资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应付票据"等科目。下述所列明的会计事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帐务处理。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公司,不设置本科目,但应单独设置"1202物 资采购"科目进行核算。   六、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 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1211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 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 核算范围内。   公司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 物资"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 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 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 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 消费税"科目,按实际成本和支付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委托加工物资"、"应付帐 款"等科目。   三、股东投入的原材料,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其在股本中所拥有的份 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市场 价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四、生产经营领用的原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 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原材料,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出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 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份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 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 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发出 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 予以说明。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对于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 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并设置"1252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有关的 成本差异自"物资采购"科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 帐,月份终了,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六、公司的各种原材料,应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先转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七、本科目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原材 料明细帐(或原材料卡片)。原材料明细帐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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