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二十)
财会字[1998]60号颁布时间:1998-12-08
(1998年12月8日 财会字[1998]60号发布)
4303汇兑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外币兑换、汇率变动等原因实现的汇兑收益及损失。
二、发生汇兑收益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11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接受捐赠的现金
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转入等。
二、取得营业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
定资产清理”、“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营业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1赔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健康保
险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的赔款。发生的理赔勘查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赔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已支付
部分预付赔款的赔案,在结算时,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预付
的赔款金额,贷记“预付赔款”科目,按补付的赔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回损余物资转作物料用品时,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物料用品”科目,贷记本
科目。错赔、骗赔追回的赔款,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2死伤医疗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人寿保险及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
险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死亡给付”和“医疗给付”两个明细科 目,并按险种进行
明细核算。
三、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死伤医疗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请者,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
的保产质押贷款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
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
目,按投保人未交保费部分,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3满期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人寿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公司按保险合
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
二、发生满期给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满期
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
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
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发生满期给付时,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
按投保人未交保费部分,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4年金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年金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的年龄,按保险合同
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
二、发生年金给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年金
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
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
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11退保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人寿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退还给被保险人的保单的现金价值。
二、支付退保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退
保金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
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
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21分出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二、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按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分出保费等项目金额,
借记本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贷记“分保业务往来”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