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七)
财会字[1998]60号颁布时间:1998-12-08
1998年12月8日 财会字[1998]60号
1191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分保业务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
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
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等。
二、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
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
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01物料用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业务经营、劳动保护和办公等方面使用的库存物料用品的实
际成本。收回损余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的物料用品,按买价、支付的运杂费、增值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损赠的物料用品,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
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将剩余工程物资转作物料用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科
目。
收回损余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赔款支出”科目。
三、领用物料用品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售物料用品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应交税金”
等科目;同时,结转物料用品的成本,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物料用品的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万余额,反映公司库存物料用品的实际成本。
1211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二、购入或其他原因增加的低值易耗品,比照“物料用品”科目进行核算。
三、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如下:
1.一次摊销。价值较小的低值易耗品,可以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
营业费用等。
2.分次摊销。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可以根据耐用期限分期摊入营业费用等。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报
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期费用,借记“物料用品”等科目,贷记“营
业费用”等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贷记本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
摊费用”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期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
减少,冲减“营业费用”等科目。
四、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
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五、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1301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
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开办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
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等
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402长期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债券。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1.面值;
2.相关费用;
3.滥折价;
4.应计利息。
三、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1.公司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成本计价,投资成本扣除包含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由于确
认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投资成
本中包含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应在本科目的“相关费用”明细科目中单独核
算,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相关费用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通
过本科目的“相关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科目(应计利息);已到付
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再从本科目转入“应收利息”科目。
2.公司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支付
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相关费用)或“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
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如
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
目(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相关费用)或“投资
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到付息
日的债券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3.公司购入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溢折价),按应摊销的相关费用,
贷记本科目(相关费用),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以保
险保障基金购买债券产生的收益,下同)、"保险收入"(以保户储金)购买债券产生
的收益按规定转入保费收入的部分,下同)科目,公司购入折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应
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本
科目(溢折价),按应摊销的相关费用,贷记本科目(相关费用),按其差额,贷记
“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保费收入”科目。
4.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
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
按尚未摊销的溢折价,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按尚未摊销的相关费用,贷记
本科目(相关费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
保费收入”科目。
四、本科日期末借方金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长期债券投资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