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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四)

财会字[1992]68号颁布时间:1992-12-30

     1992年12月30日 财会字[1992]68号 第203号科目 应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应付款项。 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预付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应付帐款时,借记"原材料"、"燃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偿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预付供应单位的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材料验收入库 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旅行社应付给提供劳务的饭店、车船队的结算费用,应按结算帐单的金额,借记" 营业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结算单位设置明细帐。旅行社使用本科目时,可在本科目下设置 "应付国内结算款"、"应付联社结算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 包装物的租金、职工未按时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二、企业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 金、津贴、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 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 改进奖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 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发放工资的单位及时交回财会部门,借记" 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在建 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小企业,提取的提成工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帐",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 总额的组成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第214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福利费。 二、企业提取福利费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 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福利费的结余。 第22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以及其他不需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应交营业税"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 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应交房产税"; 4."应交车船使用税"; 5."应交土地使用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借记"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6."应交所得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 贷记本科目。 7."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企业计算出工程项目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贷记 本科目。 三、企业交纳的各种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后,补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退回多交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未交的税金。 第223号科目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 投资利润。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如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的利润, 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计算出应付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支付利润,贷方余额为未支付利润。 第229号科目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的款项,包括 教育费附加、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 二、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润分配"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上交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其他应交款;贷方余额为未交的其他应交款。 第231号科目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 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二、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实际支出数与已预提 数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的数额较大 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三、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241号科目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二、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 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 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外,其他利息支出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四、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第251号科目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有发行短期债券的企业,应另设"短期应付债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4个明细科目: 1.债券面值; 2.债券溢价; 3.债券折价; 4.应计利息。 三、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 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还应按实际收到 的金额与票面金额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 支付的债券代理发行费用及印刷费,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企业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 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发行的债券,按应计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 溢价发行的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 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折价发行的债券,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在建 工程"、"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折价),按应计 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五、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 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 第26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应付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二、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 记本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 在建工程"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 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其他有 关科目。 三、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有 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 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外,其他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四、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包括国家投资、其他法人单 位投资和个人投资以及外商投资等。 二、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 物,按照评估确认的价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 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 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者设置明细帐。 第311号科目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 增值。 二、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应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提供的有关 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对于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投资者实 际缴付资本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投 资者在注册资本中认缴的数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按规定对财产重估产生的增值,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存。 第313号科目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二、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以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第321号科目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企业应将"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 目,借记"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营业成本"、"营业费 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余额转 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 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资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 亏损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22号科目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 存余额。 二、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积"、"应付 利润"、"应交特种基金"、"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三、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 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 积"科目。 企业计算出应付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企业计算出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借记本科目 (应交特种基金),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未分配 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总额,作相反 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 转后,"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 企业年终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本科目的"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 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贷记有关科目。 年度终了,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第501号科目 营业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 饭店、宾馆、旅店的营业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商品部收入、车队 收入、其他收入等;旅行社的营业收入,包括综合服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零星服 务收入、劳务收收入、票务收入、地游及加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酒楼、餐馆等饮食 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餐费收入、冷热饮收入、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等;理发、浴池、 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企业的收入,包括各种服务收入等。从事咨询服务的咨询公 司的服务收入,也计入本科目。 二、企业的营业收入应以提供了劳务、收到了货款或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确 认营业收入实现。 旅行社(不论是组团社还是接团社)组织境外旅游者到国内旅游,应以旅行团队 离境(或离开本地)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到境外旅游,应以 旅行团旅行结束返回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也应 以旅行团结束返回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三、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借记"银 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收入类别设置明细帐。 第502号科目 营业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营业成本。 饭店、宾馆、旅店的营业成本,包括餐饮原材料成本、商品进价成本、车队的营 业成本等;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包括各项代收代付的费用,如代收的房费、餐费、交 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票务费、门票费、专业活动费、鉴证费、陪同费、劳务 费、宣传费、保险费、机场费等;酒楼、餐馆的营业成本,包括餐饮的原材料成本、 商品的进价成本等;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企业的营业成本主要指耗用的原材料成 本。 二、企业的营业成本应当与其营业收入相互配比。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将与 其相关的营业成本同时登记入帐。旅行社之间的费用结算,由于有一个结算期,当发 生的费用支出不能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时入帐时,应按计划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 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 三、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帐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的明细帐应与"营业收入"科目的明细帐的设置相适应。 第503号科目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各营业部门发生的各种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 包装费、保管费、保险费、燃料费、展览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 洗涤费、物料消耗、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营业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 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和其他营业费用。 二、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 "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04号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饭店、宾馆、旅店、酒楼、餐馆、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企业应按营 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营业税;旅行社应按营业收入净额(营业收入扣除代收代 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等费用)计算交纳营业税。 二、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由各种 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 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按营业收入类别等设置明细帐。 第511号科目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指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物 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及其他行政经费等)、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 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研究 开发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应从成本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开办费摊销、交际应酬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 用等。 二、发生上述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无形资产"、"坏帐准备"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12号科目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 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 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内,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 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 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21号科目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 二、企业取得投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转让、出售股票、债券,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长期 投资"、"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科 目和本科目。 收回其他投资时,其收回的投资与投出资金的差额,作增减投资收益处理。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31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 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 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银行存款"、"现金"、" 固定资产清理"、"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32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 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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