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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字[97]第19号颁布时间:1997-04-30

     1997年4月30日 财会字[97]第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 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规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们制定了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随时函告我们。 附件: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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