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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财会字[1993]8号颁布时间:1993-03-15

     1993年1月15日 财会字[1993]8号 五、投资 (一)短期投资 1.企业购入各种债券和股票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购入的股票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借: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债券利息和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 4.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 或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5.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二)长期投资 1.股票投资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长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股利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如本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分得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 如本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 2.债券投资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 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年终结帐时,对债券应计利息,区别情况处理 按面值购入债券的当期应计利息收入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溢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折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 贷: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折价分摊数的合计数) (4)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本息合计)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本金)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已计利息部分) 投资收益(未计利息部分) 3.其他投资 (1)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重估确认的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银行存款 材料 无形资产等 (2)投资分利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投资分利比照股票投资进行处理 (3)收回其他投资,收回的投资大于投出的资金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等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投资收益 收回的投资小于投出的资金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等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三)拨付所属投资 1.拨出时 借:拨付所属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2.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同所属单位的"上级拨入投资"科目及"实收资本"科目数 之和相核对,在汇总报表时对销。 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一)在建工程的支出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自营工程使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3.负担职工工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应付工资 4.使用本企业工附业产品(按售价)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 5.工程发生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6.工程完工,盘点工程用物资 盘亏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盘盈时作相反记录 7.运营、工附业单位兼办工程分摊的间接费用和服务管理费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运输支出、工附业支出 8.预付出包工程款和支付工程验工计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9.承担应计的借款利息 在工程交付使用前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在工程交付使用后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预提费用 10.利用外币借款,因汇率变动而多承担的人民币在工程交付使用前 借: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 在工程交付使用后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11.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等 贷:在建工程(××工程) (二)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时(包括机车车辆购置在支付价款时)先通过 在建工程核算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给承租单位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资本公积(两者的差额) 6.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两者的差额) 收集的陈旧可用的线路上部建筑材料、旧钢梁,按部规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7.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8.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长期投资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9.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三)固定资产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运输支出、工附业支出、代办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清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使用陈旧可用的线路上部建筑材料、旧钢梁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同时 借:运输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互换配件,在动用后不再补充(或调减定量)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同时,将已提的预提费用和互换配件残值 借:预提费用、材料(残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5.收回出售固定资产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7.结转清理固定资产损益 如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如为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七、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一)取得无形资产 1.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二)减少无形资产 1.企业用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无形资产 2.企业向外转让已入帐的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 结转转让无形资产成本 借: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 贷: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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