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五号)
颁布时间:2000-12-21
2000年12月2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日前,财政部
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称专员办)对159户企业1999年度会计信
息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开始有所加强,会
计信息质量总体上看有所好转,但仍有不少被抽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情况,有的问题仍相当严重;
会计师事务所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来看,
审计质量还有待提高。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共抽查了外贸(粮油食品进出口、化工进出口)、电
信、汽车、机械等行业的159户企业和为这些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117家会计师
事务所。在被抽查的159户企业中,资产不实的有147户,共虚增资产
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资产失真度0.95%;所有者权益不
实的有155户,共虚增所有者权益19.36亿元,虚减所有者权益18.17亿
元,所有者权益失真度,2.82%;利润总额不实的有157户,共虚增利润
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利润总额失真度33.4%。
抽查发现,一些被抽查企业未按照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
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表现在:内控制度不完善,账证、账账、账实、
账表不符,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入账的原始凭证不合法等。有的企业及其领导人为达
到偷逃国家税收、完成上级任务、个人出政绩等目的,不惜采取在集团下属企业之间
随意转移收入或费用、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少计或多计成本、人为调节利润,向
不同使用者提供不同报表等违规手段操纵会计信息。个别企业仍存在账外设账问题。
抽查还发现,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执业态度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外部执业
环境不尽完善等原因,审计走过场,不能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
有的为了规避审计责任,对查出的重大问题不进行适当披露。有的过分地迁就企业的
意见,不能保持其应有的公正立场,使审计工作形同虚设。
对抽查企业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及驻各地专员办正在按法定程序逐户下达处理决
定,责令企业调账补税、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企业依
法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吊销应负主要责任的会计人员的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会计师事务
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将责成中国注册会计协会依法追究其审计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