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六)
财预字[1998]104号颁布时间:1998-03-31
1998年3月31日 财预字[1998]104号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蹭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固
定资产基金。
2.固定资产发生增加或减小时的核算参见"固定资产"科目的有关会计分录。学校
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
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3.本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对应科目。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
情况。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01.修购基金
02.职工福利基金
03.医疗基金
04.奖教奖学基金
05.住房基金
06.留本基金
07.其他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是按事业收入和勤工俭学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
资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和购置更新设备的资金。固
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和一般设备的购置,直接从事业支出中的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
支。清理或出售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转入修购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
于学校教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对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的教职工(如民办教师),按照当地财政
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列入社会保障费开支而转入,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
有关规定用于该部分职工医药费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蹭,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
金。
住房基金是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使用的住房专用资金(包括按规定出售住房收到
的售房款)。
留本基金是根据出资者的限定,必须保留本金,仅以其所提供资产的收益安排支
出的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基金。
3.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勤工俭学
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基金明细科目)。收到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借记"银行
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动用修购基金购买更新设备时,借记本科目
(修购基金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
定基金"科目。在进行大修理项目时,借记本科目(修购基金明细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
4.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时,借记"事业支出--职工福利费",贷记本科目(职工
福利基金明细科目);按规定从当年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科
目,贷记本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
目。
5.按规定标准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贷记本科目(医
疗基金明细科目)。在按规定标准支用医疗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医疗基金明细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6.接受专门用于奖教奖学的捐赠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
目;期未结账时,按当年收到的此项捐赠数,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奖
教奖学基金明细科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专项奖励时,借记本科目(奖教奖学
基金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7.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例如按规定出售住房收到售房款,但不包括个人缴纳
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住房基金明细科目)。用住
房基金新建职工住宅,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未结账
时,借记本科目(住房基金明细科目),贷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在"代管款项"科目中核算。
8.有留本基金的学校,在收到捐赠的留本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捐赠收入"科目,年终结账时,从事业结余科目转入留本基金,按当年收到的留本基金
捐赠数,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留本基金明细科目)。
取得留本基金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使用留
本基金收益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用留本基金对外投
资时,借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应按项目注明属留本基金的对外投资),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用留本基金的收益增加留本基金本金时,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
目。根据出资者必须保留本金的限定,本科目的"留本基金"二级科目的贷方余额,必
须保持留本基金本金的数额。并需按出资者的不同,进行明细核算。
9.发生提取或结转其他专用基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货记本科目(其他专用基金
明细科目);支用其他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其他专用基金明细科目),贷记有
关科目。
10.本科目的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已经提取、设置,但尚未使用的各项专用
基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