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法规 >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操作规程(二)

银国库[1993]7号颁布时间:1993-05-20

     1993年5月20日 银国库[1993]7号 第五节 总库的核算 总库直接收纳库款的处理方法比照支库办理,收到分库上划中央预算收入的核算 手续如下: 一、审查凭证 总库收到分库上划中央预算收入日报(通讯联网报解)应审查: 1.通讯文件结构是否正确; 2.省号、行号、报表顺序号填制是否正确; 3.报单金额与报表金额是否相符; 4.日报表收入合计金额与分款合计金额是否相符; 5.预算收入级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二、转账 经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制转账收入传票或转账付出传票,记载分户账。会计分录 为: 借(付):联行来账 贷(收):中央预算收入 或借(付):中央预算收入 贷(收):联行来账 根据分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总库直接收纳编报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各 预算科目发生额,记载中央预算收入分省、分款登记簿。 根据转账收付传票填制科目日结单,根据科目日结单收付方发生额登记中央预算 收入科目总账。 三、编制日报表 根据中央预算收入分款登记簿日发生额合计,汇总编制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 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财政部。 根据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收入合计金额,编制库存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 一份送财政部。库存日报表自年初累计收入额要与中央预算收入科目总账余额一致。   第七章 国家预算收入的退库 预算收入的退库应按预算收入的级次由各级国库从各该级预算收入库款中办理退 付,经收处不得办理。 各级国库收到征收机关签发的“收入退还书”,应严格审查退库理由和批准程序, 以及有无退库计划、文件等,符合退库范围的,方可办理。 国库凭财政、税务部门填制的预算“收入退还书”,经审查无误后,以“收入退 还书”第二联作转账付出传票,按照预算级次、科目,分别从各该预算收入款项中退 付给原缴款单位。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预算收入或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收):××存款或××往来 如当日在同一级次、同一预算科目内既有预算收入又有预算退库的,在登记账簿 时,应于收、付双方分别反映发生额,再结计余额。退库登记记簿按退库原因逐笔登 记。编制日报表时,应根据账簿每个科目收、付方发生额的差额填写,收入数大于退 付数用蓝字反映,退付数大于收入数用红字反映。 对本级预算收入的退库,如当日退库数大于收入数时,应查看本级地方财政库款 账户余额是否足以退付,如存款余额不足,不能办理退付。同时应将“收入退还书” 退给征收机关。 第八章 库款的支拨 各级财政机关应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预算拨款凭证或划汇凭证办理库款支拨。 各级国库在办理库款支拨时,应严格审查拨款凭证上的各项内容,要认真核对拨 款凭证上的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 库款支拨只办理转账,不支付现金。 各级国库在办理库款支拨后,要按照规定登记预算拨款支出登记簿。 第一节 同城拨款 国库收到同级财政签发的预算拨款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预算收入或地方财政库款 贷(收):××银行往来 并将有关拨款凭证转交拨入单位开户行。 拨入单位开户行收到拨款凭证后,经审查无误后将款项转入用款单位存款账户, 并通知用款单位。会计分录为: 借(付):人民银行往来 贷(收):××存款××单位户 第二节 异地拨款 财政机关向异地用款单位拨款时,签发信汇(或电汇)凭证交国库办理,国库收 到同级财政签发的异地拨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填制联行报单划往用款 单位所在地人民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预算支出或地方财政库款 贷(收):联行往账或行库往来或分行辖内往来 用款单位所在地人民银行收到联行报单和拨款凭证后,将款项转入用款单位开户 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联行来账或行库往来或辖内往来 贷(收):××银行往来或地方财政库款 用款单位开户行收到拨款凭证后,按同城拨款的手续办理。 第九章 对账与年度决算 为了真实、正确、完整地反映各级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各级国库必须按预算级次、 科目,按月、按年与同级财政机关、征收机关及上级国库进行对账。 第一节 月份对账 月份对账是各级国库年度对账的基础工作,务必认真进行。 一、支库。各支库于月后三日内,根据各级预算科目或登记簿余额分别编制月份 对账单一式四份,送财政机关和征收机关,三日内核对完毕盖章后,各留存一份,退 回支库两份,支库留存一份,报中心支库一份。如有错误,应在月后六日内通知国库 更正。 二、中心支库、省分库直接收纳的预算收入,其月份对账表的编制,比照支库规 定办理。 第二节 年度对账和年终决算 在月份对账的基础上,各级国库每年年终要进行年度对账和年终决算工作。 一、支库 年度终了后应设置十天库款整理期,各国库经收处12月31日以前所收款项, 应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报达支库,支库列入当年决算。整理期结束后,支库应根据各 级预算科目登记簿余额分别编制年度决算表一式四分,送财政机关、征收机关核对无 误后,盖章退回支库两份,支库留存一份,一份上报中心支库。 二、中心支库 除本身直接收纳的预算收入比照支库办理外,还应根据各支库上报的各级决算表 汇总编制全辖地方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四联,送财政和征收机关核对无误并盖章 后退回中心支库两份,中心支库留存一份;一份上报省分库。 三、省分库 分库收到各中心支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年度决算,经审核无误 后,分别汇总编制: 全省中央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上报总库; 全省地方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三份,送财政一份;分库留存一份;上报总库 一份。 四、总库 总库收到分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经审核无误后,汇总编制中央预算 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两份,留存一份,报财政部一份。总库收到地方预算收入要分别 审核,计算核对分成收入的有关数字,分析国家预算收入的执行情况。 五、年度决算的要求 1.各级国库在年终前除对各科目总账与分户账进行核对外,还应与上、下级库 和财政、税收机关进行财务核对,做好决算准备。 2.各级国库年终后十天的库款报解整理期。经收处12月31日前所收款项, 应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报达支库,支库应列入当前决算。整理期内不再办理上年度的 库款退付。 3.国库在“整理期”内发生的收付款项,应分别按上年度和本年度编制各级预 算收入日报表和分成收入计算表,并在上年度报表的上端写明“××年整理期”字样, 月份填“十三月份”,报表号按上年末的顺序连续编制、整理期结束后,即编制年 度决算报表。 4.国库办理的中央、地方预算收入决算表,应分别附决算说明书。说明书包括 的内容:办理决算的准备情况;各级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以及决算中应说明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章 限额拨款的年终结算签证 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限额拨款的具体手续和会计核算办法,按财政部、中国人民 银行(89)财预字第79号关于《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拨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 第一节 年终结算 年度终了,各限额拨款单位应抓紧账务管理,及时同开户银行办理年终对账签证 手续。 为了便于年终清理结算,及时准确地编制事业行政经费决算,当年中央级经费限 额的核批、转拨、缴回等手续,各开户行一律截至12月15日止,逾期停止办理。 中央级经费限额的支用,以12月31日为截止期,逾期一律停止支用。年度终了时, 各开户行对“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账户中的“年终经费限额结余”自动注销。 差额预算单位和报销单位年终的经费存款结余,必须在年终前及时汇达上级单位 的“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账户。缴回划转的会计分录为: 借(付):××存款 ××单位户 贷(收):联行往账 上级限额拨款单位的开户行收到划来的缴回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付):联行来账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第二节 单位与开户 行年终签证手续 各开户行于年终后7日内,将“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对账单(全年限额支出累计 数)送限额拨款单位。 限额拨款单位收到银行对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于10日内编制分“款”的“中央 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签证单”一式四联,并将各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 送开户行核对。经银行核对限额累计、银行支出数累计、年末注销限额结余三个数字 与银行账面全部相符后,在支出数签证单各联加盖业务公章,第一、二联退回单位, 第三联随同划款凭证送管辖支行,第四联开户行留存。并编制特种转账传票一式二联 随报单划管辖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省辖往账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管辖行收到划款报单及第三联签证单、特种转账传票经核对无误后,将上划支出 数转入“中央经费限额支出”科目集中户过渡。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集中户 贷(收):省辖来账 待所属行处上划的限额支出全部到齐,并将第三联签证单汇总数与中央经费限额 支出科目集中户账面数字核对相符后,将集中户余额结清划同级人民银行,签证单作 划款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付):人民银行往来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集中户 第三节 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处理手续 人民银行县支行会计部门收到专业银行划款凭证和签证单后,通过行库往来科目 办理转账,并将划款凭证及签证单转交国库部门。会计分录为: 借(付):行库往来 贷(收):专业银行往来 县支行国库部门收到本行会计部门转来的划款凭证和签证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 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贷(收):行库往来 同时,根据签证单汇总编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数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 一份附签证单第三联随联行报单逐级上划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会 计分录为: 借(付):行库往来或联行往账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集中户 第四节 分库的处理手续 分库收到下属行上划的联行报单和签证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集中户 贷(收):行库往来或联行来账 待下属行上划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及签证单到齐后,汇总编制全辖“中央经费限额 支出数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联行报单和签证单于年终后一个月内上 划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行库往来或联行往账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集中户 第五节 总库的处理手续 总库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库上划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 数汇总表”、签证单、联行报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贷(收):联来行账 然后,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 汇总表”及所附签证单编制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支出决算,连同签证单一并报财 政部。 待财政部审核决算完毕后,总库即办理账务划转手续,轧平全年中央级行政事业 单位限额拨款账务。会计分录为: 借(付):财政预拨经费限额款 上年户 贷(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第十一章 国家债券发行、兑付的核算 国家债券发行、兑付的核算业务,是 人民银行行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职能的重要基础工作。因此,要求各经办行与各级人 民银行既要按时完成国债发行、兑付业务,又要保证各项发行、兑付账务核算准确、 及时、完整。   第一节 国家债券发行的核算 国家债券发行时,既要通过表外科目对国家债券或收款单实物进行核算,又要通 过有关会计科目对代收的国家债券款项进行核算,并逐级上划总库。代收的国家债券 款项与发行的国债实物必须相符。 一、国家债券和收款单的调拨 各级人民银行调入和拨付所属行、专业银行和其他经办单位国家债券和收款单时, 应分别通过“未发行国家债券”、“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调入时填制表 外科目收入传票,拨付时填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调拨国家债券时,应在摘要栏内分 别写明券别、数额,凭以记入“未发行国家债券”分户账;调拨收款单时应在表外科 目传票摘要栏内写明年度、起讫号码、数量,以每份一元为记账单位,凭以记载“重 要空白凭证”分户账。 调入国家债券时的会计分录(表外科目)为: 收:“未发行国家债券”——××债券户 调入国家债券收款单时的会计分录(表外科目)为: 收:“重要空白凭证”——××债券户 拨付国家债券时的会计分录(表外科目)为: 付:“未发行国家债券”——××债券户 拨付国家债券收款单时的会计分录(表外科目)为: 付:“重要空白凭证”——××债券户 各专业银行经办行接到上级行拨来国家债券和收款单时,也应通过“未发行国家 债券”和“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并填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凭以记载“未 发行国家债券”和“重要空白凭证”分户账。 货币发行部门对国家债券和收款单的调入、调出,应比照发行基金的出、入库办 法办理,填制出入库凭证,并按债券种类、年度、券别建立“未发行国家债券”和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记载出、入库及库存数量。 各经办单位领用和发出国家债券和收款单时,亦应由出纳部门填制出、入库票, 办理国家债券或收款单的出、入库手续,并按债券种类、年度、券别记入“未发行国 家债券”和“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 二、专业银行经办行办理国家债券发行款项的核算 1.办理单位购买国家债券的核算 开户银行在收到单位送来的购买国家债券缴款凭证时,应对凭证各项内容及印鉴 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据以签发××年××债券收款单(共三联),并办理转账。 以收款单第一联代转账贷方传票,单位缴款凭证第二联支款凭证联代转账借方传票, 会计分录为: 借(付):××存款——××单位户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债券户 单位交款凭证共四联:第一联报查联,由人民银行县支行集中送交县级财政;第 二联支款凭证,银行代付出传票;第三联报告联,给交款单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第 四联回单。 银行办理转账后,在单位缴款凭证上注明缴款日期,并加盖银行转讫章,银行暂 时留存缴款凭证第一联,经整理汇总与相关账户核对相符后,专夹保管。缴款凭证第 三、四联连同银行签发的“××年××债券收款单”的“收据联”一并交××缴款单 位。每日营业终了根据缴款凭证第一联,汇总填制“有价证券及收款单”表外科目传 票,逐笔登记表外科目分户账。 2.办理单位代个人统一购买国家债券的核算 经办单位在办理个人认购国家债券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缴款时,应对缴 款单位填写的国家债券缴款凭证的各项内容及印鉴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缴款凭证第二联代转账借方传票,第三联代转账贷方传票。会计分录为: 借(付):××存款——缴款单位户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债券户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转账后,在国家债券缴款凭证上加盖银行转讫章,将第一联缴款凭证暂时留存, 其余四联送交出纳部门,出纳部门在第三联左下角有关栏内,填明发出同额××国家 债券的券别、数额,并将债券如数配齐,经复点无误后,连同缴款凭证第四、五联, 一并交缴款单位当面点清,并由单位在第三联上签收,再由出纳部门在传票上加盖 “——××债券付讫”戳记和出纳人员名章,按类别逐笔登记××债券付出日记簿后, 将二、三联退还会计部门。 如用现金缴款时,应将该缴款凭证第三联代现金收入传票,将第二联注销,作为 传票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付):现金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债券户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3.个人直接在柜台缴款购买国家债券时,只须填写国家债券缴款凭证第一、三 两联,银行将第三联代现金收入传票,第一联暂时留存,经认真整理汇总,并与“代 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后,专夹 保管。其他手续与单位统一代个人购买债券的手续相同。 4.每日营业终了,出纳部门当天发出的国家债券应与债券付出登记簿上的券别、 数额核对相符。会计部门对当天付出的债券应填制“未发行国家债券”表外科目付 出传票,并与出纳部门核对一致后,登记“未发行国家债券”表外科目分户账。会计 分录为: 付:未发行国家债券——××债券户 三、国家债券款项的上划 1.各经办单位每日营业终了,将当天代收的国家债券款项划转管辖行,并将留 存的国家债券缴款凭证第一联、上划报告表连同特种转账传票一并作附件随划款报单 上划。会计分录为: 借(付):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贷(收):支行辖内往来 2.各专业银行管辖支行收到所辖行、处划来的代收国家债券款项,经审核无误 后,即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支行辖内往来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当天营业终了,应将所辖上划的各类债券款项分别汇总转划当地人民银行,并将 所收的债券缴款凭证第一联及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一并附送。会计分录为: 借(付):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贷(收):人民银行往来 3.人民银行县支行收到专业银行划来的国家债券款项,根据所附的特种转账贷 方传票,记载代收国家债券分户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银行往来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同时,分别按各专业银行登记代收各种国家债券分户账。并按各种债券缴款凭证 汇总填制××债券缴款凭证汇总单,经与代收××债券款项科目核对一致后,编制 “发行××债券款项上划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报单上划地(市)分 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贷(收):联行往账或分行辖内往来 与此同时,将单位、个人缴款凭证第一联送当地国家债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 4.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收到所辖县支行上划来的××债券款项后,首先应将 支行“上划报告表”、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和联行报单审核无误后,按债券种类、年度、 支行分别立户,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联行来账或分行辖内往来科目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然后,根据县支行“上划报告表”汇总编制“发行××债券款项上划报告表”一 式二份,一份一留存,一份随报单上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贷(收):联行往账或分行辖内往来科目 5.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收到辖内各行划来的国家债券的处理和上 划核算手续与地(市)分行相同。 6.人民银行总行收到各行划来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时的处理手续,同于第六章 第五节,在办理转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付):联行来账 贷(收):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然后转入中央预算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付):代收国家其他债券款项 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 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 贷(收):中央预算收入 人民银行各级银行办理国家债券发行、兑付款项上划时,凡国库部门自有省辖联 行行号的,可直接办理划款手续,没有省辖联行的,需通过“行库往来”科目由本行 会计部门办理上划手续。 四、国家债券发行结束后的处理手续 每年国家债券发行结束后,各级银行和 其他经办单位要对各种债券的发行账务和剩余券进行认真的清理与核对,做到账、款、 券(收款单)三相符。 1.专业银行和其他经办单位要进行以下核对工作: ①已上划的代收单位、个人国家债券款项要等于已发行的单位、个人购买××债 券(收款单)金额; ②剩余债券等于原领用债券与已发行债券之差; ③剩余债券等于“未发行国家债券”表外科目余额数; ④已签发的××债券收款单(存根联)合计金额等于已上划的代收单位购买×× 债券款项金额,并与“有价证券及收款单”表外科目的本年度分户账余额相符。 ⑤剩余××债券收款单份数等于原领用××债券收款单份数减已签发××债券收 款单(存根联)份数之差,并与“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中本年度××债券收款单 余额相符。 各经办单位应将发行剩余的国家债券和国家债券收款单,经核对无误后,按券别 分别填制“剩余××年××债券上交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连同剩余国家债 券和收款单一并送缴管辖行。专业银行管辖行根据所辖上报的“清单”与实物核对, 经核对无误后填制汇总“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同实物一并送缴当地人民银行,一份 送本单位出纳部门,一份留存备查。 2.人民银行县支行接到专业银行交来的“清单”及剩余债券和收款单,经认真 清点核实无误后,连同本身剩余的债券和收款单,一并汇总编制“清单”和“××债 券发行结束报告表”一式三份,由国库、发行部门共同核对账务签章后,连同剩余券 和收款单一并交地(市)分行。 3.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将所辖县支行上报的剩余债券(收款单)“清单”、 “结束报告表”,由国库与发行部门共同进行账务、实物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在 “清单”和“结束报告表”各联分别盖章,“结束报告表”由国库部门汇总上报。 “清单”一份退县支行作“未发行国家债券”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附件,一份连同剩余 券交发行部门登记××债券保管登记簿。同时,国库部门还应凭发行部门出据的入库 凭证,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登记“未发行国家债券”和“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 目分户账。 4.人民银行省分行在收到各二级分行上报的“结束报告表”时的处理办法与地 (市)分行相同。 第二节 国家债券兑付的核算 国家债券还本付息,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库券条例》、国家债券发行、兑付 的有关规定,对应兑付的国家债券,由银行按有关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然后连同本 金,一并支付给购券单位或个人。 一、经办单位对办理单位、个人兑付债券或收款单的账务处理 1.持券人到银行国债兑付点兑取到期债券或收款单时,应填写“××年度单位 个人购买××债券还本付息清单”(以下简称“兑付清单”),单位兑取的应加填进 账单两联,连同到期的××债券或“收款单”一并交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认真审核“兑付清单”、清点××债券和国家债券收款单后,按券 别进行审核。 债券审核的内容: ①核对债券是否到期; ②查验券面金额、颜色、图案、花纹及是否伪造、变造; ③审查券面有无残破污损。 国家债券收款单审核的内容: ①收款单是否确系单位(个人)购买; ②收款单是否本行签发的,印章是否齐全,字迹有无涂改; ③收款单是否与原留存的收款单存根联相符; ④国库券收款单兑付结余各栏计算是否正确。 审查无误后,按年利率计算利息金额,加计本金,填制“兑付清单”,加盖名章, 属于单位兑取的,将“兑付清单”、进账单和债券、收款单、收据联、存根联一并 交复核员,经复核无误后,在债券、收款单正面加盖“付讫”戳记,将债券、收款单、 收据联、存根联暂时留存。“兑付清单”加盖复核员名章后一联留存,一联退单位, 一联连同进账单送存款专柜办理转账;属于个人兑取的,将“兑付清单”送出纳专 柜凭以付款。 3.对已兑付的国家债券应按下列要求随时加以整理。 对已兑付的国家债券按债券种类、年度、券别每百张为一把,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对残破污损的国家债券应单独捆扎。残破污损国家债券的具体兑付办法,按有关 规定办理。 兑付的债券经整点捆扎后,由出纳部门入库保管。 4,经办专柜营业终了后的账务处理。 ①经办专柜将“兑付清单”按不同的债券种类、年度、单位、个人等分别加以整 理,结出兑付的本金和利息金额,分别编制汇总“兑付清单”各一份,然后按现金或 转账分别填制各有关会计科目现金付出或转账借方传票,将现金付出传票送出纳部门 核对,经出纳部门核对加盖名章后退经办专柜。 应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偿还的:应付利息=缴款金额×年利率×年限 分期偿还的:应付利息=缴款金额×应兑付比例×年利率×年限 经办专柜暂时留存的个人和单位“兑付清单”另行装订保管。汇总的个人或单位 “兑付清单”和“收款单”存根联一并作“兑付个人或单位××债券本息款项”科目 传票附件。单位兑付的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单位国库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贷(收):××存款——××单位存款户 个人兑付的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个人国库债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贷(收):现金 ②经办专柜根据不同的债券种类、年度、券别填制“已兑付国家债券”表外科目 收入传票,分别记表外科目分户账;根据兑付单位和个人“收款单”本金数额,分别 填制“有价证券及收款单”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销记表外科目户账。 ②经办单位的账务划转,每日营业终了将付讫的国家债券本息款项核对相符后, 按不同债券种类、年度,单位、个人分别填制“经付××年度单位(或个人)××国 家债券本息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做转账贷方传票附件,另二份随划款报单连同× ×债券和“收款单”(收据联)一并划转管辖行,分期兑付的收据联要退持单人。其 会计分录为: 借(付):支行辖内往来——××支行户 贷(收):兑付单位(或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国库券、收款单户) ④经办单位应定期按不同债券种类、年度编制“经付××年个人单位国家债务上 缴清单”一式三份,经与出纳部门核对无误后,一份留存,其余二份连同已兑付国家 债券送管辖行。同时销记“已兑付国家债券”表外科目有关分户账。 二、专业银行管辖行的账务处理 1.收到经办行划款报单和所附“报告表”、收款单收据联后,由会计部门办理 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单位(或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贷(收):支行辖内往来 2.每日营业终了,按不同债券种类、年度、单位(或个人),编制辖内汇总的 “报告表”二份,一份作转账贷方传票附件,另一份与收款单收据联一并随划付凭证 划转当地人民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付):人民银行往来 贷(收):兑付单位(或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3.当收到辖属处所送来的“上缴清单”和已兑付国家债券,经复核无误后,在 “上缴清单”上加盖“收讫”戳记(或业务公章)、名章,一份退经办单位作表外科 目传票附件,另一份专夹保管。同时由出纳部门填制入库票二联,一联办理入库手续, 另一联送会计部门,填制“已兑付国家债券”表外科目收入传票(入库票作传票附 件)。然后,比照经办行的处理手续,定期将辖内已兑付的国家债券送当地人民银行。 三、人民银行的账务处理 1.县支行的账务划转 ①县支行到专业银行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划付凭证和报告表后,应审核下列内 容:上划报告表本息金额与划付凭证款项是否相符;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收款单收据 联本金合计金额与上划的“兑付单位(或个人)××债券本息款项”科目中相对应的 本金户(含个人收款单)金额是否相符。然后编制转账借方传票办理转账,并将所附 “报告表”、收款单的收据联作转账借方传票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单位(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贷(收):专业银行往来——××银行存款户 同时,按各专业银行,分债券种类、年度登记分户账。 ②县支行每日营业终了,应按不同的债券种类、年度,单位、个人编制“经付× ×年度国债款项上划报告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一联随报单上划地(市)分行。 会计分录为: 借(付):联行往账 贷(收):兑付单位(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③县支行收到专业银行定期缴来的已兑付国家债券,比照专业银行管辖行的有关 规定办理入库。 2.地(市)分行和省分行的账务处理 分行收到辖属行上报的“经付××年 度国家债券款项上划报告表”后,应根据不同的债券种类,按地区分别登记分户账, 办理兑付款项的上划手续。其具体处理办法与人民银行县支行相同。 3.人民银行总行收到各行划来的国家债券兑付款项的处理手续,同于第六章第 五节,在办理转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单位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本金和利息户 贷(收):联行来账 然后转入兑付国家债券基金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付):兑付国家债券基金 贷(收):兑付单位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个人国库券本息款项 兑付国家其他债券本息款项 四、兑付结束工作 1.国家债券兑付期结束后,各级银行应抓紧清理核对有关账务,分别做到: ①“兑付单位(或个人)××债券(收款单)本息款项”科目本金户借方累计数 应分别与“已兑付国家债券”和“有价证券及收款单”表外科目分户账的收方累计数 核对相符;专业银行应与“开出××债券单证”表外科目付方累计数额核对相符。 ②“已兑付国家债券”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所保管的实物核对相符。 2.各级行在国家债券兑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制“经付××年××债券本息 款项结束报告表”。 3.清理销毁 ①人民银行县支行已入库的国家债券,经国库与发行部门共同核对账、款、券相 符后,由国库部门编制“已兑付××国家债券上缴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凭以销记表 外科目账;另外两份送发行部门办理出库手续,同时销记库房保管登记簿5连同债券 送地(市)分行,待收到地(市)分行退还的“上缴清单”(代回单)时,作表外科 目付出传票附件。 ②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发行部门收到已兑付国家债券、应及时加以清点,待兑 付期满且全部账务、实物核对工作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二章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整理与装订 凭证的整理与装订,国库会计凭证应按日以科目顺序排列,每个科目再按现金收 入、现金付出、转账贷方、转账借方顺序排列整理装订。已装订成册的传票,要登记” 国库会计档案登记簿“,定期装箱入库保管。 账簿、报表的装订,各级国库可根据账簿、报表数量,按月、季或年装订。装订 成册的账簿、报表,应登记”国库会计档案登记簿“,归档保管。 国库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后,不得外借,需要查阅时,应有 调阅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或调阅。 国库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其他原因需长期离职的,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账簿、 报表的交接手续,并造具移交清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由国库主管负责监交。 第十三章 国库会计档案的管理 国库会计档案是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国库执行国家预算收 支业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资料,各级国库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调阅和销毁 工作。 根据不同性质的会计资料,国库会计档案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定期保 管又分为保管十五年和保管五年两种。 一、属于永久保管的有: 1.各级国库本身的年度决算表和全辖汇总的决算表; 2.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及国库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二、属于定期保管十五年的有: 1.国库总账、分户账和登记簿; 2.国库记账凭证、传票及附件; 3.各级国库本身及汇总全辖的月报表、季报表。 三、属于定期保管五年的有: 1.下级国库上报的各种国库月报表、决算表(含附件)和年、月对账单; 2.各级国库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库存日报表; 3.各级库的不定期报表。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国库会计账务核算的数据和资料的磁盘、软盘等的保管年限 原则上与书面档案相同,或稍长一些时间。 国库会计档案保管期,从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次年1月1日起算。 四、各级国库会计档案,应设置档案保管库或档案保管柜(箱),指定人员妥善 保管。若保管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国库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以防丢失和世密。内部调阅,应由调阅人出具借条, 并经国库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五、保管期满应销毁的国库会计档案,必须造具清册,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后,由本行国库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监销。销毁后,应由有关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 上签名盖章,并连同销毁报告报上级行备案。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