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7]109号颁布时间:2007-0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使资产评估机构全面健康发展,引导资产评估机构有序竞争,树立资产评估机构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也为政府各监管部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方准确评价资产评估机构,合理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依据,通过构建一套以质量评价为主线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从而促进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健全诚信体系,提升行业公信力,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为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采用了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和单项指标排名两种方法相互配合的信息披露方式。综合评级全面客观反映资产评估机构以质量为主线的总体执业状况和执业能力。单项指标排名反映资产评估机构的某项指标的客观情况及在行业中的位置。
《办法》已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反馈。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评价行为,向社会披露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状况信息,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合理竞争,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分两个部分,一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业务收入、评估师数量等反映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单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按照指标权重计算每个评估机构的综合得分,并据此进行级别评价,二是对资产评估机构上述相关单项指标直接进行评分排名,并分别予以公布。
第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坚持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规则,组织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开展本地区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第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评价年度为自然年,基准日为前一年度12月31日,每年6月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
第六条 设立满1个会计年度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参加由各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综合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资产评估机构。
第七条 综合评价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下列指标(附表1),采用最大值比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
(一) 年评估业务收入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年评估业务收入得分 = 100 ×(某评估机构年评估业务收入 ÷参评评估机构中年评估业务收入最大值)。
(二) 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
根据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数据计算。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得分 =100 × [ (某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 ÷ 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最大值],其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资深会员数量×3。
(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
根据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数据计算。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得分 =100× (某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 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最大值)。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
根据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平均注册时间数据计算。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得分 =100× (某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 ÷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最大值)。
(五)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
根据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当次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学历换算成分数计算(附表2)。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 = 100 ×(某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 参评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学历结构得分最大值)。
(六) 执业质量
根据当次评价年度内资产评估机构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