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和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甬财政会[1998]620号颁布时间:1998-12-24
1998年12月24日 甬财政会[1998]62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主管
部门,各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已发布
并开始执行。《新制度》在会计核算上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相一致,而与原《股
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有较大差异。为此财政部相继制订了企业执行《新制度》有
关会计问题解答和新旧制度衔接问题的有关政策。现将财政部《印发〈关于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16号)和《关于贯彻实施〈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8]
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请组织学习,并按照执行。?
一、《新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公司。?
二、《新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之处,从一九九九年起按《企业会
计准则》执行。?
三、文件所指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
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四、文件所指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
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五、企业执行《新制度》后,使原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了变更,应采用追溯调
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
初数。?
附件: 1、财政部《印发〈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
[1998]16号)(略)
2、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有
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8]29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