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93)财会字第83号颁布时间:1993-12-30
1993年12月30日 (93)财会字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
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
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伦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
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
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
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
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
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
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
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
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帐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
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
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
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
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
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
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
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
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
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
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
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
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
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
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企业)购
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也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其会
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会计处理方法仍按
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7.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
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诸项税额产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
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8.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
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
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9.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
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
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
关补缴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0.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
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
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
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1.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收
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还的
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2.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
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
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
一并处理。
13.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
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
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
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
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
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
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15.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
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
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帐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
明细帐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
帐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二、会计报表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1.年初未交数(多交或未抵扣 1 X
数用负号填列)
2.销项税额 2
出口退税 3
进项税额转出数 4
5
3.进项税额 6
已交税金 7
8
4.期末未交数 9 X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填列)
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
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的示范格式如下:(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