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发《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二)
财统[2000]2号颁布时间:2000-09-25
2000年9月25日 财统[2000]2号
六、应上缴应弥补款项表[会年企附01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企业当年基础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列,企业填报时应注意与财
政、税务等部门批准、认可的有关数据衔接一致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部分):
(1)年初未抵扣数: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反映企业本年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
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
—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实行出口抵减内销产品销项
税额的企业,按规定出口抵减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也在本项目中反映。
(4)进项税额转出:反映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
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款中抵扣,需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
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缴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度终了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缴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反映企业本年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
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缴税金:反映企业本年度已缴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
—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已缴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
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
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
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缴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终了转出未缴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
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缴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11)年末未抵扣数:反映企业年末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以“—”号填列。
(12)未缴增值税:应根据“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2.其他各税:反映除表中所列各项税金外,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所有其他各项税金的
缴纳情况。
3.应缴财政利润、欠缴财政特种基金、储备粮油差价款、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
等项内容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或依据财政部门批准、认可的数据填报。
4.财政拨款:反映当年财政拨付企业的技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以及基建资金
等款项结存情况。
5.国有资产收益;反映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
问题解答的通知》(财工字[1995]31号)规定,企业年初未缴、本年应缴、本年已缴和
年末未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6.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向社会保障
基金管理部门缴纳保险的情况。
7.本年应缴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各种应缴税金(含企业所得税)合计数额。
8.本年实际上缴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实际上缴国家的各种税金(含企业所得
税)合计数额。
(三)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24行=(21+22-23)行;29行=(26+27-28)行;34行=(31+32
-33)行;39行=(36+37-38)行;44行=(41+42-43)行;49行=(46+47-48)行;
54行=(51+52-53)行;62行=(59+60-61)行;67行=(64+65-66)行;72行=
(69+70-71)行;77行=(74+75-76)行;86行=(83+84-85)行;91行=(88+89
-90)行;96行=(93+94-95)行;101行=(98+99-100)行;106行=(103+104-
105)行;111行=(108+109-110)行。
2.表间关系:90行≤会年企02表23行本年实际数。
七、基本情况表[会年企附02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企业当年基础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值: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2的数值填列。
2.年末不良资产: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损失净额、潜亏挂账、不良应收款、
长期积压商品物资及不良长期投资等。
(1)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反映企业年末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
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有关情况。
①流动资产盘亏:反映企业清查盘点查明的流动资产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值的部
分。
②流动资产损失:反映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尚待确定责任的流动资产
毁损部分。
③流动资产盘盈:反映企业清查盘点查明的流动资产实际价值高于其账面值的部
分。
以上三项均根据“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账户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④固定资产盘亏:反映企业清查查明的有账无物或实际清查值低于固定资产账面
值的部分。
⑤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反映企业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但尚未
处理的净值。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⑥固定资产盘盈:反映企业年终通过清查查明的尚未入账或实际清查价值超过固
定资产账面值的部分,包括未入账的调入、购建或自建、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及
账面已报废核销而实物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⑦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应根据“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潜亏挂账:反映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列而未列入当期损益核算的有
关费用。包括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等费用。
①应提未提: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提未提或未足额提取的累计折旧、坏账准备等。
②应摊未摊: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摊未摊或未足额摊销的各种成本费用。
(3)其他不良资产:
①三年以上应收(预付)账款:反映企业通过清理查明的账龄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尚未收回的应收(预付)账款净值,不包括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中“应收(预
付)外汇账款”单独列示,反映企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尚未收回的各种外汇账款。
②长期积压商品物资:反映企业通过清理查明的各种长期积压(一般指一年以上,
特殊商品物资指超过正常生产或经营一个周期以上)但尚未丧失使用价值的商品物资
(存货)的净值。
③不良长期投资:反映年末长期投资余额中,由于被投资企业濒临破产、倒闭或
项目发生长期亏损(一般指连续三年以上)等原因,造成难以全部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
的投资额,包括不良直接投资、不良证券投资和不良房地产投资等。
3.长期借款: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年初、年末及本年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年
初未还数”与“年末未还数”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企业公有住房制度改革情况:
(1)当年发放的住房补贴(补助):指企业当年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各项住房补贴、
补助。
(2)当年出售公有住房原值:指企业当年出售公有住房的账面原值。
(3)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指企业当年出售公有住房的全部收入。
(4)当年出售公有住房净亏损额:指企业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抵减其账面净值、
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及各项税费后的差额,如抵减后为盈余,以“—”号填
列。
(5)结转的住房周转金余额:指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
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规定,将企业原有住房周转金余额结转计
入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如住房周转金为借方余额用“—”填列。
其中:对因结转住房周转金而形成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年终经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签证后,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依次冲减公益金、盈余公积、资本公
积的数额应单独列示。
(6)因住房周转金形成的年末未弥补亏损:指企业因结转住房周转金形成的未分
配利润负数,依次冲减公益金、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后仍不能弥补的数额。
5.本年投入科技开发费用:反映企业本年用于科技开发的全部费用,其中企业
自筹资金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在“本企业投入”项目中反映。
6.企业自办基础教育:反映企业自办的中小学数量、教职工人数,以及企业当
年实际支付的教育经费等情况。
7.企业自办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企业自办医院(不包括保健室、医务室、卫生所
等)的数量、职工人数,以及企业当年实际拨付给这些机构的经费等情况。
8.企业本年支出的社会性其他费用:反映企业本年支付的城市建设及增容费、
城市环保及绿化费、捐赠、赞助等社会性其他支出项目。
9.职工人数:
(1)年末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末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2)年末在编职工人数:反映年末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初和年末在编职工人数的平均值,计算公式
为:(年初在编职工人数+年末在编职工人数)起。
(4)年末财会人员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在岗的专职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5)年末离休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已办理离休手续的职工人数。
(6)年末退休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年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人数。
(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参加基本养老统筹的年末职工人数。
(8)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年末职工人数。
10.工资及福利:
(1)全年应发工资总额:指全年应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应付工资”科目
本年发生额填列。
(2)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指企业本年度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
其中“各种奖金”单独列示,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按有关规定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的各种奖金。
(3)计税工资总额:反映由财税等部门核定的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
费用。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按核定的全年工资基数及本年新增效益工资等情
况填列;未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按当地税务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幅度内确定的
计税工资标准填列。
(4)年末工资储备余额: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工资储备年末余额。
(5)核定的工挂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反映经劳动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核定的工
效挂钩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
(6)工挂企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反映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本年
度按照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数额。
(7)本年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反映企业本年度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
(8)本年支付的医药费:反映企业本年实际支付的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
其他各类人员的医药费。其中:“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单独列示。
11.企业下岗职工情况:
(1)年初、年末下岗职工人数:反映年初(末)档案关系在本企业或与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关系尚未到期的人员实际下岗人数。其中:“签订协议人数”单独列示,反映
已经与企业签订下岗协议的下岗职工人数。
(2)发放基本生活费的累计下岗职工人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每月发放基本
生活费的下岗职工人数全年累计数。
(3)再就业中心全年实际发放的下岗职工生活费:按实际发放数填列。
(4)代缴社会保险费:反映再就业中心本年代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总额。
12.注册资本:按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数额填列。
13.占用的土地面积: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临
时租用的厂房、办公场所等。其中企业已购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在“购买使用权的土
地面积”中单独反映。
(三)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1行=(3+4+5)行;1行=(7+8+10+11)行;8行≥9行;13行≥
14行;15行≥(16+17)行;18行=(19+26+29)行;19行=(20+21-22+23+24-
25)行;26行≥(27+28)行;29行=(30+32+33)行;30行≥31行;42行=(35+36-
40)行;36行=(37+38+39)行;40行≥41行;42行≥43行;54行≥(55+56+58+59
+60+61+62+63)行;56行≥57行;70行≥71行;85行≥86行;95行≥96行;102行
≥103行;105行≥106行;107行≥108行;113行≥114行。
2.表间关系:1行=会年企01表30行年末数;54行=会年企02表17行本年实际数;
64行=会年企02表18行本年实际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指标表[会年企附0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及国有股股利分配和收缴
等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填列。
(三)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公司股本年初数: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1月1日的公司总股本数。
(1)非流通股:指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①国家股:指所有国家股持股单位拥有的公司股本数。
②国有法人股:指所有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拥有的公司股本数。
③社会法人股:指非国有法人单位持有的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④其他:指除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以外的,按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
上流通的股份,如尚未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等。
(2)可流通股: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①A股:指在国内二级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
②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在国内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专供境外投资者以外汇进行买卖的记名式股票。
③H、N股:H股指由境内企业在香港公开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票。N股是指境内企业在纽约公开发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2.公司净资产年初数;指年初公司净资产账面余额。
(1)国家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国家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2)国有法人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3)社会法人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社会法人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4)A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A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5)B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B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6)H、N股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H、N股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7)其他权益:指年初公司净资产中其他类股东应享有的数额。
3.国有股股本本年增减情况:指公司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本总数在当年增加
和减少的情况。
(1)增加数:
①认购配股:指在股份公司配股时,国有股股东认购配股所增加的数量。
②资本公积转增: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的国有股股本数量。
③利润送红股: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当年利润所送红股。
④其他:指以其他方式增加的国有股股本数,如收购其他类别股东所持有股份,
使国有股股本数量增加以及公司增资扩股时国有股股东出资增加股份等。
(2)减少数:
①转让股权:指国有股持股单位当年将其所持有股份转让给非国有股持股单位后
国有股减少的数量。
②其他:指其他形式减少的国有股股本数量,如公司回购国有股等使国有股股本
减少的数量。
4.公司股本年末数: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其中国家股股
本、国有法人股股本是指12月31日的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所拥
有的股份总数。
5.公司净资产年末数:指公司净资产年末余额。
6.本年国有股配股实施情况:指公司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及转让
配股权的数量。
(1)国有股应配数:指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应享有的配
股权的数量。
(2)国有股实际认购配股数:指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认购公司配股的数
量。
7.每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每股应分配的股利。
(1)国家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国家股每股应分配的胜利。
(2)国有法人股应分股利:指按公司年终分红方案计算的国有法人股每股应分配
的股利。
8.上年国有股股利实际收缴数:指国有股股东实际从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上年
度股利数。
9.上年国家股股利实际收缴数:指国家股股东实际从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上年
度胜利数。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2行=(3+8)行;3行=(4+5+6+7)行;8行=(9+10+11)行;
12行=(13+14+15+16+17+18+19)行;21行=(22+27)行;22行=(23+24+25
+26)行;27行=(28+29+30+31)行;32行=(33+36)行;33行=(34+35)行;36
行=(37+38)行;39行=(40+45)行;40行=(41+42+43+44)行;45行=(46+47
+48)行;49行=(50+51+52+53+54+55+56)行;58行=(59+60)行;61行=(6
2+63)行;66行=(67+68)行;69行≥70行。
2.表间关系:12行=会年企01表89行年初数;49行=会年企01表89行年末数。
九、国有资产总量及保值增值情况表[会年企附04表]
(一)基本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
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应依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和有关账户期初余额、期
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计算分析编制。
(三)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各栏指标的填列:
本表各栏反映企业国有资本及国有资本享有的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或有
权代表政府的部门、机构投入企业形成的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企业形成
的国有法人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数。其中: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应单独列示,在
国有权益的“国家享有”各栏中除包括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外,还应包括国家专项
拨款、各项基金转入、土地估价入账、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国家拨付流动资本等政
策因素形成国家独享权益数额。
2.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额:分别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属于国有的各项权益及
其他国有资金之和。其中:
①年初、年末国有权益:指年初、年末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有实收资本及其享
有的权益。属于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元投资主体性质的企业,“4、6、8”栏应
按国有实收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例计算填列,计算公式为:
4栏=(资本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6栏=(盈余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8栏=(未分配利润-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
分
新投资设立的企业年初国有权益按投入国有资本的数额填列。
②年初、年末其他国有资金:分别反映年初、年末由企业管理、使用但未列入企
业所有者权益,其性质为国有的资金。包括股份制剥离的资产、国家专用拨款、国家
特种储备资金等。
(2)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反映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
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追加投入所增加的国家资本;国有企、事业单位本年投
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增加投入所增加的国有法人资本。
(3)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
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划出)本企业(单位)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
的数额。
(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或评估增(减):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
资产重估或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5)清产核资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
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6)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7)资本(股票)溢价:反映由于资本(股票)溢价而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
(8)接受捐赠:反映企业当年接受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而增加的国
有资本公积。
(9)债权转股权: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将国有单位的债权转为投资而增
加的国有实收资本。
(10)因发生潜亏而虚增:反映企业由于应提末提、应摊未摊等原因造成国有权益
虚增的数额。
(11)所得税返还: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而增加的国有权
益。
(12)补充流动资本:反映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5]1号文件规定,对优化资本结
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上缴所得税的15%返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本而增
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13)企业经营活动增加、减少:分别反映由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而导致的国有权
益的增加或减少。
(14)消化以前年度潜亏而减少:反映企业用当期利润来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而
造成国有未分配利润减少的数额。
(15)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量(合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填列。
①单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合并)与单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计算方法一致,即:国
有实收资本+国有实收资本享有权益+其他国有资金。
②集团企业的国有资产总量依据其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按上述公式计算。
③部门、地区汇总计算国有资产总量应剔除“国有企业(单位)法人资本”部分,
即:国家资本+国有实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其他国有资金。
④当国有资产总额出现负数时,国有资产总量按“0”计算,以体现国家对国有
资本负有限责任。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1栏=(2+4+6+8)栏(不适用于1、3、28、30行);1栏1行=1栏
(2+3)行;4行=(5+6+7+8+9+10+11+12+13+14+15+16+17)行;18行=
(19+20+21+22+23+24+25+26+27)行;1栏28行=1栏(29+30)行;29行=(2+
4-18)行;1栏2行≥0;1栏29行≥0。
2.表间关系:2行3栏=会年企01表74行年初数;2行(2-3)栏=会年企01表77行
年初数;29行3栏=会年企01表74行年末数;29行(2-3)栏=会年企01表77行年末数;
2行1栏≤会年企01表89行年初数的绝对值;29行1栏≤会年企01表89行年末数绝对值。
十、户数变动原因情况核对表
各级汇总单位在完成汇编范围内企业报表汇总任务后,应编制《户数变动原因情
况核对表》(计算机软件中已专门设置),该表由各级汇总单位填录后上报,以便于将
本年度汇编范围内的企业户数与上年度进行核对,具体表式如下:
户数变动原因表
汇编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 企业 增加 序号 单位 企业 减少
名称 代码 原因 名称 代码 原因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
增加原因:1新投资设立,2竣工移交,3合并,4分立,5上年应报未报,6报表类别改
变,7其他减少原因:1撤消,2破产,3出售(拍卖),4合并,5隶属关系改变,6报表类
别改变,7其他
十一、关于报表金额单位
本套报表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