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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税函发[1994]632号颁布时间:1994-11-25

     1994年11月25日 国税函发[1994]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务局: 多年来,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各地税务部门 在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 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近年来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 务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现将税务部门对 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后,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仍是税 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部门一如既往,继续加强这项工作,以促进集体、 私营企业键康发展,保障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 策。同时,企业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密不可分,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做好税 收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税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促进改革,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围 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转换政府职能 的要求,把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实际 和工作需要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二、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新财务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 028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根据当地企业发展的实际 情况制定包括财务登记、成本审核、工效挂钩等具体管理办法。 (二)针对当前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工作,各地税务部门要 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进行企业清产核资和资本金的界定、审核工作,以保障城镇集 体和私营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性。 (三)结合新税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对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 监督,切实纠正和处理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四)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核汇总企业财务报表,经 过一定时期努力,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 (五)继续做好税务干部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 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一)各地税务机构分设完成以后,要依靠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尽快理顺和 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让社会各界了解税务部门管理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 业财务的任务和重要责任,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结合税收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具体任务, 落实分工,逐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三)针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 意见和建议。 各级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开拓进取,努力把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 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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