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车辆购置税 > 正文
国税函[2005]1098号颁布时间:2005-1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略)
上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