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提取比例的通知
财税[2000]85号颁布时间:2000-09-21
2000年9月21日 财税[2000]85号
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证券市场迅速发展,股盘扩大,交投活跃,股票交易量大幅增加,证券
交易印花税手续费增长较快。鉴于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是由计算机系统进行扣缴处理
的,需要付出的代征费用相对较少,因此,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证券交
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提取比例从2%调整为1%。
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只能用于与证券交易印花税代
征业务相关的开支以及财税部门的网点建设、税务征收电子化建设、税务宣传与培训
等项目,不得用于财税部门及职工的奖金、集体福利等支出。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