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财政法规 > 正文

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2〕165号颁布时间:1970-01-01

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30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2年8月11日前(含8月1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2116—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9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