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预算管理 > 正文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对地方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1〕84号颁布时间:2021-07-08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将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此项补助列入“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2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基层政府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2.2021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奖惩名单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