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9〕44号颁布时间:2019-04-0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一、迅速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监管,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确保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真正落到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务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二、全面排查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要在近期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入梳理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情况,彻底摸清收费的项目、标准等,细致排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重点排查是否仍存在第三方平台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是否存在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
三、坚决整治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
对全面排查中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坚决予以整治。各级税务机关要畅通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纳税人和各方面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税务总局在北京12366纳税服务中心设立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各省税务机关也要相应设立。
四、严肃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对税务干部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旦查出税务干部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清除出税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形成整治第三方乱收费行为的合力
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监管工作,并主动加强与当地物价、市场监管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争取指导支持。对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提请采取各种监管措施,迅速予以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之一,专设一个工作组负责,分别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