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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疆原油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财税字[1997]9号颁布时间:1997-01-25

     1997年1月25日 财税字[1997]9号 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将新疆石油管理局、塔里木石油 会战指挥部和吐哈石油勘探开发会战指挥部开采的原油资源税税额,由每吨12元调 整为每吨20元。   请依照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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