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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函〔2013〕75号颁布时间:2013-07-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3年版)进出口税则编码的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3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出口企业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出口的商品,可以选择20120201A版或20130201A版文库申报。自2013年5月1日起出口的商品,应以20130201A版文库申报。
三、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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