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税征管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颁布时间:2007-09-30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