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税征管 > 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3-21

     2005年3月21日 海关总署:    为保证今年农业生产用肥,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继 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HS31021000)征收出口关税, 税率按每吨260元从量计征。    特此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