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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7号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7号颁布时间:2004-12-31

     2004年12月31日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 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5 年1月1日起,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96号公告 (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非色散位 移单模光纤(海关商品编号:90011000,范围仅包括G652系列非色散位 移单模光纤,不包括该税号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以及光导纤维束和光缆),除按现行 规定征收法定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 和下述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并按下述公式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 增值税税率   对应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凡申报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的,必须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 明,如果原产地为美国、日本、韩国的,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   对于申报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 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美国、日本、韩国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 其他美国公司适用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美国、日本、 韩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的,海关将按照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其 他公司适用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G652)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01年第9号公告执行。   四、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后进口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 模光纤(G652)已经缴纳的现金保证金,按本公告规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 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与之同时交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现金保证金 一并转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现金保证金超出按本公告附件2所列税率计算的反倾 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以及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后进口美国康 宁公司的G652系列的单模光纤已缴纳保证金的,海关予以退还,不足部分,不再 补征。有关单位可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向征收地海关 申请退还。   五、对于伪报原产地或伪造原产地证明或原厂商发票的,海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   六、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办理商品编号90011000项 下的光导纤维进口申报手续时,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应填报 90011000.11,其他光导纤维应填报90011000.19,光导纤维 束和光缆应填报90011000.90。   七、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其他光导纤维(商品编号: 90011000.19)实施法定检验,进口货物收货人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日本、 韩国的其他光导纤维时,应按法定检验程序办理检验手续。   八、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办理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其他光导纤维(商品编号: 90011000.19)的进口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 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可先凭《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货物,并同时按附件 2所列的相应国家相应公司适用的税率征收保证金;在企业向海关提交入境检验检疫 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确定是否属于实 施反倾销的产品,对于不属于反倾销产品的,海关应及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九、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出现相同或类似货物而海关无法确定是否对其征收反 倾销税时,有关企业应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作出裁定。 海关将根据商务部的裁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 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附件2: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反倾销税税率表   原产国  厂商名称 税率   美国  美国OTS一费特有限责任公司(OFS Fitel, LLC )      46%       其他美国公司 46%       美国康宁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     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韩国  韩国LG电线株式会社(LG Cable Ltd)            7%       韩国株式会社OPTOMAGIC(OPTOMAGIC CO.,LTD)       13%       其他韩国公司 46%   日本  所有日本公司 4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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