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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计上报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的函

流便函[2004]22号颁布时间:2004-05-12

     2004年5月12日 流便函[2004]2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统计上报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税务机关数量的函》(流便函[2004]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 总局要求,认真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数量统计表》,并于5月28日 之前将该表上传省局(传真电话:0551-283160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统计上报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税务机关数量的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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