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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2):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颁布时间:2002-01-01

     2002年1月1日 注释: 税号13.02主要包括甘草、除虫菊、啤酒花、芦荟的浸膏及鸦片,但不包括: 一、按重量计蔗耪含量在10%以上或制成糖食的甘草浸膏(税号17.04); 二、麦芽膏(税号19.01); 三、咖啡精、茶精、马黛茶精(税号21.01); 四、构成合酒精饮料的植物汁、液(第二十二章); 五、樟脑、甘草甜及税号29.14或29.38的其他产品; 六、罂粟杆浓缩物,按重量计生物碱合量不低于50%(税目29.39); 七、税号30.03或30.04的药品及税号30.06的血型试剂; 八、鞣料或染料的浸膏(税号32.01或32.03); 九、精油、浸膏、净油、香膏、提取的油树脂或精油的水馏液及水溶液;饮料制 造业用的以芳香物质为基料的制剂(第三十三章); 十、天然橡胶、巴拉塔胶、古塔波胶、银胶菊胶、糖胶树胶或类似的天然树胶 (税号40.01)。   本国注释: 子目号1302.1100的鸦片,我国禁止进口。 序 普通 最惠国 协定 特惠 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率 税率 税率 税率 13.01 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 及油树脂(例如,香树脂): 766 1301.1000 虫胶 40 15 767 1301.2000 阿拉伯胶 40 15 其他: 768 1301.9010 胶黄耆树胶(卡喇杆胶) 40 15 769 1301.9020 乳香、没药及血竭 17 3 770 1301.9030 阿魏 17 3 771 1301.9040 松脂 45 15 772 1301.9090 其他 45 15 13.02 植物液汁及浸膏;果胶、果胶 酸盐及果胶酸酯;从植物产品 制得的琼脂、其他胶液及增稠 剂,不论是否改性: 植物液汁及浸膏: 773 1302.1100 鸦片 774 1302.1200 甘草的 20 6 775 1302.1300 啤酒花的 80 14 776 1302.1400 除虫菊的或含鱼藤酮植物根 11 3 茎的 其他: 777 1302.1910 生漆 90 20 778 1302.1990 其他 80 20 15 779 1302.2000 果胶、果胶酸盐及果胶酸酯 80 20 从植物产品制得的胶液及增 稠剂,不论是否改性: 780 1302.3100 琼脂 80 12.5 781 1302.3200 从刺槐豆、刺槐豆子或瓜尔 80 15 豆制得的胶液及增稠剂,不 论是否改性 782 1302.3900 其他 80 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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