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标签管理的通知

署监[1997]180号颁布时间:1997-03-06

     1997年3月6日 署监[1997]180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1997年1月26日文锦渡海关货管一科和征税科办公室被盗进口付汇用防伪 标签1380枚(号码为:6327409-6328776、6328789-63 28880)。为紧急查控,防止补盗防伪标签被不法分子利用,给国家造成损失, 总署于2月3日下发《关于查控被盗进口报关单用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传真电报( 署监传[1997]5号),要求各关加强查控,做好防范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伪标签的管理,现重申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被盗的1380枚进口付汇用防伪标签(号码为:6327409-632 8776、6328789-6328880)作废。各关要进一步加强查控,如在 业务工作中发现被盗防伪标签,一律将有关单证和货物查扣,并及时将有关单证和货 物与有关当事人一并移交调查部门处理,情况即报总署。 二、各关对文锦渡海关的业务印章要加强核查,如有疑问请有关海关及时与文锦 渡海关取得联系进行核实。 希望各关以此为鉴,完善办公场所的安全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防伪标签的管 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